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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事隔5年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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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帖地址http://news.163.com/12/0221/12/7QPMPQ7600011229.html,原文有好几条链接新闻,建议大家看看,没什么可说的,说了也是浪费口水,不知道我们比小日本,韩国棒子,越南猴子,马来猪等等强在哪核心提示:2006年,湖南永州11岁的女童乐乐被周军辉强奸并强迫卖淫,在3个月中接客100余次。获救后,公安机关多次拒绝其母立案要求,审判后又多次重审,2011年3月,第二次重审一审宣判周军辉及收容卖淫的休闲中心老板死刑,双方均提起上诉,2月21日,本案二审开庭。

推荐阅读:永州幼女卖淫案始末

五年时间可以改变什么?可以让一个女童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可以让一个家庭看到新的希望,却冲淡不了心里难以磨灭的阴影。

乐乐(化名)17岁了,将近一米七的身高让她比同龄人高出一截,可羞于启齿的性病和对男性的恐惧如影随形,让她对五年多前的回忆想忘都忘不了,而她的母亲还在为她三个多月噩梦般的经历讨个公道。

2月21日,本报曾连续关注的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二审将开庭。改名换姓的乐乐,正竭力让自己融入高中生活中。

遭强奸后被迫卖淫百多次

2006年,那时乐乐才11岁,还在读小学五年级,爱画画,爱弹琴,活泼可爱,她的人生在那年彻底改变了。

那年10月1日,她被朋友周军辉以看影碟为借口,骗到一家影碟出租屋强奸,周军辉还威胁,如果乐乐把事情张扬出去,他将杀了她全家,要乐乐跟他出去工作,不要上学了。

两天后,周军辉再次威胁,乐乐便留下一张纸条后离家出走了。

乐乐被带到一家休闲中心,跟几个“姐妹”一起接客,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当年12月的一天,还遭四人轮奸,并被拳打脚踢。

当母亲唐娟得知女儿在休闲中心时如晴天霹雳,在休闲中心附近捡了十几天垃圾后,才透过大门看到了女儿。她不得不请两名亲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儿。

母亲艰难维权 三湘都市报相助

救出女儿后,唐娟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但都不了了之,直到她以死相逼,两个月后才立案。几经波折,引发省公安厅关注。几年里,在经历一审、二审之后,此案发回重审。2011年3月,永州中院对7名被告人一审宣判,休闲中心老板娘和周军辉被判死刑,四人被判无期徒刑,另外一人被判刑15年,同时7名被告人赔偿乐乐20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而唐娟希望7人都能判死刑,继续提出184万元的民事赔偿。

几个月里,唐娟找到了本报法援团甘元春律师和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胡益华律师求助,两位律师以法律援助的形式无偿代理此案。

今年2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永州审理此案。

对话

希望女儿身体好,心病也能好

20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唐娟的电话,电话那头她对二审很期待。唐娟说,女儿现在已上高一了,成绩中等,改了名字寄居在亲戚家,庭审的事并没有告诉女儿,“不想让女儿分心,能不提就不提。”唐娟说。

已经17岁的乐乐比同龄孩子安静很多,几年里除了亲人从来不跟男人接触,一家人全靠乐乐父亲在外打工。


谈到对女儿的期待,唐娟说,只希望女儿能忘记过往,早日治好病,医好心病,开开心心活着。

新闻回顾:11岁幼女被逼卖淫染性病赴京求医

11岁幼女乐乐遭男子强暴后被迫到休闲中心卖淫,家人苦寻3个月找回女儿。据了解,此案在一审时有两人获死刑,目前因证据不足被发回重审。昨天中午,乐乐来到北京,开始身体和精神创伤的治疗。

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开庭 多名被告翻供

昨日,“11岁女孩乐乐惨遭强暴并拐骗卖淫”一案在湖南永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乐乐”母亲唐娟继续诉7名被告死刑,并附带民事索赔184万元。法庭没有当庭宣判,鉴于案情重大,将休庭择期宣布判决结果。

11岁幼女3月内被逼卖淫百次 警察阻家属上访

湖南永州一名11岁少女被强迫卖淫达百次,该案迄今已4年仍未结案。审判过程中,少女被禁锢娱乐场所照常营业,当地警察曾阻挠家属上访,后有3名警察因此被通报批评。11月24日本案再次不公开审理。

(本文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虢灿) 责任编辑:N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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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妈责发磕!妈责发磕!妈责发磕!妈责发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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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恶淫为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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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真是写照,如果天天看电视新闻社会永远是和谐的,或者说是被和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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