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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警察挥动拳头!!!记我市4.26群体斗殴事件(愤怒)!!!!!!!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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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ont size="6"><span class="bold">向警察挥动拳头!!!记我市4.26群体斗殴事件(愤怒)</span><br/><br/></font><div style="FONT-SIZE: 12px;"><font size="6">&nbsp; &nbsp; 凌晨2时许,接到单位通知,紧急回局集合,必须穿上警服.我有点惊异,我现所在的单位、所在的部门,有什么特发情况.还要穿制服,肯定是大事件,银行被盗?救火?带着满脑疑问回到单位.集合后由科长简略讲了讲情况,原来是我市今年开始退伍军人培训学习,其中的几个退伍军人到某MTV娱乐与人发生争执,再与保安争执,并招来一百多名退伍军人围攻保安,然后矛头转移到现场的公安民警。<font style="FONT-SIZE: 0px; COLOR: #ffffff;">f0L oF*vg</font><br/>&nbsp; &nbsp; 再次在公安局广场再集合,每人分发一支警棍后我们坐着警车开赴到现场。首先影入眼内的是横七竖八倒地的警车,约有十多台,毁坏程度不一,然后就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外围是我们同行,地上是满是棍子、凳桌、警棍和警察盖帽,粗略估计一下同行们有七八十人,全是派出所值班民警和巡警,里面应该就是闹事的退伍军人,闹声嗑嗑,广东骂不断。此时,防暴警察和武警结成防暴方块,接替一线民警,我们也立即按照命令分成方块在外围守候。完成包围后,里面声音渐小,全部民警都在等待命令,由我市局长用喇叭进行劝服工作。现场被接替一线队伍当中有我们同行抬着受伤同行们到警车上,鲜血满脸,头破,断手,断脚,衣服被扯烂,鞋子只剩一只,惨不忍睹。另外一边有现场治疗的轻伤民警,一看居然本区分局长也在接受治疗。十分钟后,劝服无效,进行强制性行动。。(过程我看不见,SORRY),抓获一百多人,平均带到每个派出所审查,事件结束。</font><font size="6"><font style="FONT-SIZE: 0px; COLOR: #ffffff;">www.99jc.netQc4|F<br/>y9k&amp;D)f</font><br/>&nbsp; &nbsp; 此次事件,我们受伤三十多人,全是第一赶到现场值班的派出所民警、交警和巡警,向他们挥动拳头的,就是我们平常口口声声保家卫国,流血不怕牺牲的军人,才刚从军队退伍回家的军人。国家哪点对不起你们了,现在就在组织你们就业培训,警察有哪点对不起你们,我们是维护治安,既让你们挥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部队锻炼两年的拳头,打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的警察?你们忍心吗?乃至最后让我们用防暴弹、盾牌、警棍、辣椒水让你们五俘投地,到关进拘留所,我们也忍心吗?或许,在同等数量、赤手空拳下,我们不如你们这些曾保卫共和国的战士战斗力强,但你们不要忘记,我们有前仆后继的同行,我们有国家给予我们的武器,而。。。你们。。。。只是乌合之众!!!!<br/></font></div>

向警察挥动拳头!!!记我市4.26群体斗殴事件(愤怒)!!!!!!!转的

向警察挥动拳头!!!记我市4.26群体斗殴事件(愤怒)!!!!!!!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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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是退伍的,这要是在职的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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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小达</i>在2007-4-30 7:34:00的发言:</b><br/>还好是退伍的,这要是在职的就麻烦了!</div>&nbsp;</p>[em23][em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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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路过,别溅一身血,快闪[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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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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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地方的?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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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疯狂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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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职的警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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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nbsp;太刺激太刺激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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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nbsp;建立“雇佣军”输出机制,给咱们在赚点外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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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环上我哥们还被个骑摩托的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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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退伍军人还这么NB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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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nbsp;<font size="6">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font></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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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无能`````````````还在抱怨社会`````````愚蠢[e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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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nbsp;用我们的行话对此篇文章的评价就是:枪文。应该说两边都是乌合之众,写此文章之人水平也不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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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nbsp;这好办&nbsp; 弄俩救火车开开水枪先给冲5分钟澡</p>&nbsp;再跟他谈</p>&nbsp;怎么谈怎么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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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质素质[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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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胖小子</i>在2007-4-30 12:08:00的发言:</b><br/>&nbsp;<font size="6">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font></p>&nbsp;</p></div>&nbsp;经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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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禁区游走</i>在2007-4-30 12:53:00的发言:</b><br/>&nbsp;用我们的行话对此篇文章的评价就是:枪文。应该说两边都是乌合之众,写此文章之人水平也不高。</p></div>&nbsp;</p>&nbsp;&nbsp;&nbsp; 那你来当写文章的吧........睁钱还不少呢[em17][em17][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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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em05][em05][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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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兵的是乌合之众,警察是一群酒囊饭袋,哪个也不比哪个好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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