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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京的哈雷骑士,在重庆北高速交通执法队卑劣执法撞伤的事,已经过去三周的时间,受伤的哈雷骑士刘轶峰(大师兄)在11月4日进行了手术,现在休养中。
以往的报道请点击:
近日,中央电视台12频道的“热线12”栏目,采访了大师兄本人,并在栏目中播出。视频:
整个事件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贵阳的摩友俱乐部专门骑行到重庆,看望大师兄,帮把2万多元捐款交给大师兄。 还有来自法律界的重庆摩友声援: 我是重庆哈雷的车友,大家可叫我老虎,我是一名律师。吴主席把视频传我看了,根据受伤车友的描述,我的判断如下:先不谈高速公路执法大队的执法权问题,按照交警的执法规范,除非有证据证明摩托车驾驶员是犯罪嫌疑人,对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是不能采取追击的执法方式,而是应当通知下一路口进行拦截。可见,高速执法人员在没有证据表明咱车友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高速行驶中对车友进行追击并釆取高度危险的“别停”执法方式严重失当,应当对本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然后摩托车上高速的行为,如果高速执法部门拿得出处罚的法律依据,依法处理。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收集高速执法人员对车友追击和强行“别停”的证据,为将来诉讼作好准备。由于咱们私权是与公权的较量,天生弱势,可考虑采用适当方式提高社会关注度,弥补力量失衡的天生不足。希望所有能看到的兄弟姐妹 转发 并声讨 重庆乃至全国各地方 对摩托车正常合法上路 给予阻挠!侵犯公民权益!
大师兄也在朋友的推荐下,聘请了知名律师,不久我们就可以看到后续的进展。
另有精彩发言,摘录两条: “我在高速当了6年路政,不管是交警还是路政,高速公路不允许上路拦截的,一般都是在前方收费站下道口分流车辆,在收费站进行拦截,这明显是违法的,绝对能告的赢!!!"
"这份声明让我想起了一个笑话:美国一警察为阻止一名青年用枪自杀而将其击毙。 没想到这种事情发生在国内:重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为防止一名驾驶员在高速上出危险而将其撞残”
不过,也有令人无法接受的声音,来自天涯社区的截图:
来自汽车之家的:
我们还是先祝福大师兄早日康复,另外希望诉讼能够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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