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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有消息指出,根据新规,自2014年1月1日起,凡满足住所地在本市、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拥有驾照三项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暂住证且近5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等,可以通过司法拍卖会竞拍车辆,而无须购车指标。  图片来源于网络新规新在哪?对于新规,大兴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张守国解读称:“2012年初施行的实施细则,要求购买法院委托拍卖车辆的人,也必须拥有购车指标。而此次,竞买人只需要‘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就行了。” 哪些人符合无指标购车条件?根据新规第9条,凡满足住所地在本市、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拥有驾照三项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近5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和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即为“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的人,可以通过司法拍卖的形式无指标购车。 新规出台后有哪些影响?1.刚需涌入,拍卖车价格将上涨。 多家法院的执行庭庭长认为,新规出台后将出现“竞拍热”。法院委托拍卖车成为“摇号”之外的另一条合法获得购车资格的途径,大量“久摇不中”的“刚需”将涌入司法拍卖会现场。 法官认为,京牌小客车车牌的“价值”将远远超过车辆本身的价值,竞拍车辆的实质是竞拍号牌,京牌小客车的成交价将一路上扬。车辆竞拍价将达到车辆自身价值的5倍以上。 2.法院执行难度降低。 多家法院的执行庭庭长认为,法院暂扣的被执行人车辆大量积压情况将借此机会得到缓解。同时新规将实现多方共赢。“买车的,有了号牌高兴;被欠钱的,拿到了执行款高兴;欠人钱的,还上债不再揪心了高兴;我们法官把案子结了,也高兴!”大兴法院红星法庭庭长田桂清说,新规为民事审判的“案结事了”客观上帮了忙。 新规出台后有哪些注意事项?1.根据新规,“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通过虚假诉讼规避摇号、买卖车辆。 2.高院细则未出台 现有拍卖暂停。由于北京市高级法院还没针对《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指定出法院的实施细则,目前各基层法院都在等待。等到细则出台后,再组织车辆拍卖活动。 编辑点评:随着北京市摇号难度的增加,现在可谓是一号难求。这时出台的新规无疑可以为很多急需用车却摇不到号的人提供了一条合法捷径。不过这钟拍卖形式肯定会使车辆最终售价高于车辆本身价值,为了一个车牌号是否值得花费超出车价本身几倍的价格?编辑觉得其实没有太大的必要,目前北京公共交通出行非常发达和便利,在提倡节约环保的时代,我们不妨也做出一份贡献,放松心态,等待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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