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风堂

 找回密码
 现在注册
楼主: ppj

北京车指标租赁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4-4-15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pj 于 2014-4-15 11:53 编辑
飚车钟无艳 发表于 2014-4-15 08:45
说实话 谁给我8万我就把指标卖了 要他有几把啥用 去哪落户不都给车牌 犯不着 拿8万我还能干点别的事情
飚车钟无艳 发表于 2014-4-15 08:45
在咱国内 只要身份证是真的 什么作废一说

老妹儿:您外地人吧?(此问不存在歧视,只是觉得您对北京了解的应该不多!)真有北京指标留两年能卖十多万,先别着急卖哈!话说回来:就算是你本人的身份证自己使用,在北京用第一代身份证恐怕也是啥也做不了吧???怎么没有作废一说呢?何况您是用别人报失的身份证递交到公安口来办事?作废不作废的您递进去试试不就知道了?您办过北京手续的汽车过户吗?知道为啥办理机动车过户要车主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吗???看清问题在说话好吗?您用别人的身份证(甭管过期不过期的)开个房,买个火车票啥的可能不会有问题,这可是变更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价值的机动车所有权的司法手续!您当是开玩笑呢吧???您卖指标?有想买指标的先打听下现在是否合法吧!!不合法的话,将来牵扯到官司,法院是否会做支持你的裁定?
   咱这所谓租指标,实际上是免费使用两、三年,到期归还指标、退还全部押金,这两三年的使用期里,为了避免麻烦,我给提供每年百万的第三者责任险!换句话说;就是我的手续您免费用,您的押金我每年用上保险的方式给您利息!这个对在北京有买车需求,又暂时没摇上指标的用户有用,对您这样有北京指标,还到哪都可以随便上汽车牌照的有本事的人没用!!所以,有需求、有实力的来,没需求、没实力的别这儿说外行话了行不?  谢谢帮顶!  冲这您帮顶的份上,真有想买断的,我给您介绍过去哈!看看您八万能干点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5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ppj 发表于 2014-3-31 09:57
谢谢各位帮顶,买指标现在确实是五万上下的样子,问题是北京两三年后指标放开,可以作为资源上市流通随意买 ...

谁告诉你上海的指标私下可以过户的?读懂政策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15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pj 于 2014-4-15 19:13 编辑
zp198512 发表于 2014-4-15 11:56
谁告诉你上海的指标私下可以过户的?读懂政策没有?

谁告诉你我说的上市流通不是拍卖而是你说的是私下过户?啥叫上市流通你懂不?过户不经过车管所?经过车管所叫私下过户???看懂我说的话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1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有需要的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19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着顶,有用的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2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空就顶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顺便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2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们 既然觉得堂里的法盲多 那你别再堂里卖啊 真逗  你既然发帖了人家就有评论回帖的权利 谁说一句 你就顶人家一句  你这大奔驰什么吾的这么牛逼 还有啥资金周转不开的啊 租什么指标啊 还  你不用刻意说明你是北京人  都是北京人 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一个劲的说过两年,北京指标开放过户,能卖至少10多万不止,你都是听那个交管局哪个车管所说的,貌似你知道的内幕挺多,你还是留两年吧,到时候就发了,还租啥,大奔驰卖了几十万还不够钱周转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pj 于 2014-4-25 21:40 编辑
挚爱雨辰 发表于 2014-4-25 10:25
哥们 既然觉得堂里的法盲多 那你别再堂里卖啊 真逗  你既然发帖了人家就有评论回帖的权利 谁说一句 你就顶 ...

哥们啊,咱发帖子何尝不是为了互通有无?谁有心气儿在这抬杠??我哪句让您看着不舒服了?有人不明白的话我来解释,对于说话糙的主咱自然也是有来有往!这叫“人家说一句我顶一句?”我做的说明,谁受益谁知道。38万卖个斯宾特有啥牛的?我就是做二手车经纪公司的,花乡有公司有场地。每月成交过户少说也有个四五台车,我相信堂子里藏龙卧虎,玩车的比我玩得大的人也有的是,你问问他们缺钱不?资金周转不代表穷得没钱花来这倒腾指标。北京人多了,说这些只是让顾客放心,因为办事可以来家里。另外说一句:堂子里的弟兄,我有啥说得到不到的多原谅!还是那话:有需要的联系,啥疑问都能解决。没需要的请您省省功夫看看您需要的好不!谢谢哥们帮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pj 于 2014-4-25 21:46 编辑
匿名 发表于 2014-4-25 10:54
你一个劲的说过两年,北京指标开放过户,能卖至少10多万不止,你都是听那个交管局哪个车管所说的,貌似你知 ...

哥们;十万八万的对于堂子里太多人来说还真算不上发财!对我也是!上海作为试点已经执行牌号拍卖很久了吧?试点成功,很快会在一线城市推广,这个过程可能已经用不了两三年的时间了。这个用不着听谁说,关注一下新闻就知道!谢谢帮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28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2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顶顶,不急,有需要的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4-3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起来晚了,顶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5-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过节顶顶,大家节日快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帮顶一下,感觉就算拍卖 也是公对私拍卖不可能私对私买卖吧,我也一直关注指标问题呢摇号三年了还没中,不过说实话真没见过要押金的因为不管是租赁还是背户风险都是双方的,反正我个人是不会给押金的呵呵,不过看楼主也咱当地人有家有业的还是挺靠谱的,要是着急用指标的这么租确实比直接从不靠谱的人手里买强,最起码感觉不会因为这点钱跑路,要是不靠谱的给了几万块钱买断真有不认账的呵呵。个人观点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5-3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哥们说得很对;现在上海确实是公对私的拍卖,而且也执行了二十年这个政策。但上海对于想把个人指标转让的来说,除了(沪C)的牌照不能转让,其他(沪A B D E……)都可以过户,最近刚出台的政策是,使用不满三年的额度(北京叫指标)是不能转让的
注:光额度是不允许过户的,如果要转让牌照,必须连车带牌一起过户,然后在把空车不带牌转转回来。具体怎么做,可以登陆上海58同城查询那里的代理牌照转让的公司问问,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在北京现有政策下,买断指标确实有很多问题。看看下面的报道就明白;
北京转让购车指标者将面临机动车登记被注销等风险
2013-12-11 04:52:00 来源: 北京日报(北京) 有0人参与分享到
本报记者 骆倩雯

北京日报2013年12月11日报道 想买车,先摇号,北京的购车指标可谓一号难求。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摇不上号的人开始动起歪脑筋:借指标。但借指标是有风险的,无论是指标出让方还是受让方,都有可能面临严重的后果。昨天,市一中院通报了购车指标转让案件的特点和风险提示。法官提醒,转让指标者将面临机动车登记被注销等风险,机动车登记被注销后,购买指标者三年内不得参与摇号。

  案例:买指标导致车辆被注销

一中院民四庭庭长张家华介绍,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购车指标转让呈现出交易形式特定、转让方式特殊、法律关系不稳定三大特点。其特殊性在于,这种“转让”不是现实的、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一种意识上的、实际使用价值的转让,转让方式在结果上表现为“借名登记”、“车户分离”。

记者了解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种转让形式是借名购车,即指标受让人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成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但车辆还是登记在指标出让人名下,这种形式多见于新车买卖;还有一种是暂缓过户,指标受让人出钱购买指标出让人的所有车辆,车辆也由受让人实际使用,但不办理过户,同时受让人还要支付一定的使用费,而这种形式主要在二手车买卖中出现。

购车指标转让看似简单,但实际上会给交易双方带来很多风险。一中院将相关案件汇总,综合成一个模拟案件:

2011年,李某与王某签订“购车指标转让合同”,约定王某将购车指标转让,终身归李某所有,而李某须一次性支付指标转让费3万元。之后,李某使用王某的指标购买了车辆,并办理了相应的号牌,车辆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每年负责配合办理保险、年检等相关手续。在随后的车辆使用过程中,李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造成第三人及车辆损失30万元。事发后,主管部门核实,发现王某名下存在众多辆车,但王某又并非前述车辆的所有人,后王某名下的部分机动车登记被主管部门注销了。

  风险1:买者三年不能摇号

一中院民四庭法官梁睿介绍,根据本市的现行政策,经查证属借用、租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可以撤销机动车登记。同时,行政机关作出撤销机动车登记决定后,相应的机动车登记应当予以注销,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从以上综合案例来看,王某的机动车登记被注销后,他将无法自动取得更新指标,因为注销登记并非自动取得更新指标的方式,要想再次取得购车指标,王某只能重新摇号。对李某来说,他是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他之所以能取得机动车登记,完全是因为王某将自身的购车指标转让,否则他根本无法购车,所以,李某在三年内都不能再申请机动车登记了。

  风险2:出借身份证被罚款

指标转让在实际操作中,主要表现为指标出让人向指标受让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指标受让人依据指标出让人的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而对于出借居民身份证这样的行为,公安机关是可以进行行政处罚的。

梁睿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对于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以及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就综合案例来说,王某就是出借了自己的身份证,所以被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处以罚款。此外,王某获得的3万元指标转让费也被依法没收。

  风险3:借指标容易返还难

购车指标借出去不难,但想要收回来就不那么容易了。梁睿透露,在购车指标转让的案例中,涉及到指标返还的纠纷较多。因为在购车指标转让后,由于附着于指标的机动车并不属于指标出让人所有,该指标在机动车登记完成后,便被用尽。对指标出让人来说,转让的指标能否更新就取决于与该指标相关联的机动车能否顺利转让给第三人或进行报废。

如果指标出让人急于要回指标,而受让人又不同意,那麻烦就来了。一方面,指标出让人不可能等到使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再收回指标;另一方面,指标受让人支付了费用,也不可能同意让车辆提前报废。

“还有一种解决办法,就是双方协商,由指标出让人出资购买虽然在自己名下但却是受让人的车辆。”梁睿说,不过这种情况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双方对车辆的价值要达成共识,否则也无法实现。

  风险4:车辆出事故怕诉讼

指标转让后,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让人是否承担责任?梁睿说,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车辆发生事故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可以预见的是,后果是十分复杂的,包括指标出让人和指标受让人对于第三者的责任问题,指标受让人能否成为保险法中的被保险人等问题。此外,当事人还可能面临难以预测的诉讼风险。

在现实案例中,双方当事人一般会签订一份合同,写明当车辆发生事故后,指标出让人不承担责任。梁睿告诉记者,类似这种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需要视具体情况做认定和研究。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综上所述;在北京现有政策下,所谓买断牌照其实是实现不了的。车在路上跑,意外在所难免。本人出租牌照,相对于用户来说,是绝对安全的,因为我免费提供百万的第三责任险,这样会规避掉双方绝大多数意外的风险。我设定期限并且收取一定的押金,是为了到期回收指标的一个保障,(租期可以提前,也可以续租,双方商议好就没问题)另外我有二手车经纪公司的生意,用这个押金周转起来是可以赚钱的,这也是我为啥让您免费使用的原因。各位想想,现在就算您可以租到几千一年的指标使用,两三年下来是不是也要付出万八的使用费?也不会得到免费的百万第三责任险?这个保险两三年又要几千对不?这样算下来,您付出押金,实际上是省了一两万的费用对不?并且一旦有啥意外,租给您指标的人是否会愿意与您一道全力来化解争议?账算明白,事想清楚,我这个做法也就没啥奇怪了吧?谢谢哥们帮顶,有问题多交流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5-3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宫轩涯 发表于 2014-5-2 21:05
顶顶顶顶顶顶!!!

谢谢哥们帮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5-6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pj 于 2014-5-6 21:58 编辑

再出一辆09年1月本田奥德赛,个人一手,堂子里的哥们车况实话实说;新车的时候,去内蒙因路滑四十迈速度360度掉头滑到路边排水渠侧翻。(躺下了),同起事故中左前气囊爆过,已修复,无其他问题,发动机相当好,几年来一直正常使用。无暗病。实表9.7万公里,不断增长中!开价12.8万。可议!看车聊价。不喜勿喷!!!
PIC_1141.JPG
PIC_1144.JPG
PIC_1150.JPG
PIC_1149.JPG
PIC_115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5-7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着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5-10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步起租了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5-11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顶顶,有用的联系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5-15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沉得真快,DDDDDDD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现在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威风堂机车网-论坛 ( 京ICP备17057880-1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6042 )联系:13701124377

GMT+8, 2026-2-10 09:02 , Processed in 0.09558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