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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9254|回复: 7

嗨!谁说我们无法律保障,希望大家熟读,最好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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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席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在我们生活中,像消防车、水泥搅拌车、叉车汽车吊等都是。
并且规定轮式专用机械车在通过窄路、窄桥和急弯时的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每小时,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应将车身垫平。轮式专用机械车不能载人,不得牵引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驾驶员作业时,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轮式专用机械车(工作时)
吊车、装载机、挖掘机等车辆在能见度低情况下作业时,作业灯应能照清吊钩、铲车作业等)、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如果有警察在高速公路拦截摩托车你懂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七)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
(十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十五)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给予交通警察行政处分的,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可以停止其执行职务;必要时,可以予以禁闭。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交通警察受到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的,可以予以辞退。交通警察受到开除处分或者被辞退的,应当取消警衔;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交通警察,应当降低警衔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你被非法扣车,停车费超高……你懂的
第八章 附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综上所述!车友们!还是弄个正经牌照合驾照!对你们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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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都他妈不知道这个吧  跟丫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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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2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人如果没有梦想,岂不和咸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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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JC基本上不都是靠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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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背不下来默默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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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本交通法带在身上。
这个咱们有个版主就这么做的,警察没办法,最后商量着给劝下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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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贸车和手续全的完全可以这么做{: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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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7 06:0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背下来又如何,不过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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